【考点】停业整顿
(1)情形: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,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,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(下文简称监管机构)可以责令其停止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进行整顿。
(2)时间:停业整顿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。
【考点】行政托管
(1)托管的两种模式
先托管,再撤销/关闭:监管机构指定有关机构对问题证券公司业务进行托管,再择机进行行政撤销或关闭。
先撤销/关闭,再托管:监管机构先将问题证券公司行政撤销或关闭,再指定有关机构对其进行托管,直到将原有证券业务平稳过度。
(2)监管机构可以对证券公司业务进行托管的情形
①治理混乱、管理失控;
②挪用客户资产并且不能自行弥补;
③在证券交易结算中多次发生交收违约或者交收违约数额较大;
④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,发生重大财务危机;
⑤其他可能影响证券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形。
【以上情形严重的,可以对该证券公司进行接管】
(3)托管组的职责(自托管之日开始行使)
保障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正常合规运行,必要时依照规定垫付营运资金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;保运行,垫资金
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托管期间客户资产的安全;维护客户资金安全
核查证券公司存在的风险,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业务运行中出现的紧急情况,并提出解决方案;查风险,提方案
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。保底职责
(4)托管期限:一般不超过12个月。满12个月,确实需要继续托管的,监管可以决定延期,延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,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有所帮助。望各位考生保持平和的心态,有针对性的进行突击备战,在考试中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!